1131學期畢業生畢業離校程序
1131學期畢業生畢業離校程序
【學位證書領取時程及地點】
學位證書領取時間 |
領取地點 |
承辦單位 |
113.12.23至114.02.14(W5) 上午10:00~12:00 下午2:00~5:00 例假日、春節假期不予受理 |
請依所屬系所之校區領取學位證書
l 信義校區:醫學綜合大樓後棟4樓教務處 l 雙和校區:教研大樓4樓 聯合行政中心 |
註冊組 |
【離校流程】
事項 |
說明 |
1 成績到齊且 符合畢業資格 |
l 通過畢業門檻。
l 所有修習課程學期總成績到齊,且經註冊組2個工作天審核,符合畢業資格。 l 研究生學位論文經註冊組至少3個工作天審核通過。 l 符合畢業資格者,無論是否完成離校程序,學籍狀態於114.02.03逕行變更「畢業」。以學校帳號申請IRB或登入其他系統,因變更畢業而帳號權限有所異動者,請依承辦單位公告辦理,相關問題逕洽該單位。 |
2 離校程序 |
l 符合畢業資格者,始得辦理離校程序。應完成事項(呈現V):
(1)出納組:繳費確認。 (2)研究生另須指導教授、系所行政老師同意,及上傳學位論文授權書。 l 離校程序審核結果,自113.12.23上午10:00起開放至教務學務系統查詢。 |
3 學生證過卡 |
l 教務學務系統呈現「可領取」,本人攜帶學生證至註冊組,過卡後歸還。
l 學生證已遺失者,請至卡片管理系統完成線上掛失,並攜帶身分證件正本始可辦理離校。 |
4 核發學位證書 |
l 學位證書
(1)113.12.23至114.02.14(W5),上午10:00~12:00、下午2:00~5:00,例假日、春節假期不予受理。 (2)委託他人領取者,受託人須攜帶委託書、身分證件及委託人的學生證。 |
l 數位學位證書
(1)領取學位證書後,隔週一上午10:00另核發數位學位證書。 (2)請自行至學號信箱(學號@tmu.edu.tw)查收,未收到者,請於114.02.21(W5)前告知註冊組,逾期請另行繳費申請重新寄送。 |
- 畢業代表座談會中以簡報文字宣達事項,包含圖書館之圖書歸還與清償、保管組之學位服歸還等,僅為提醒畢業生,實則不影響學位證書之領取;
惟同學應注意是否有欠款或資源未歸還等情事,以避免後續產生爭議。 - 各單位辦理事項說明,詳如附檔。如有問題逕洽承辦單位。
- 數位學位證書驗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