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學期畢業生畢業離校程序

1131學期畢業生畢業離校程序

【學位證書領取時程及地點】

學位證書領取時間

領取地點

承辦單位

113.12.23114.02.14(W5)

上午10:00~12:00

下午2:00~5:00

例假日、春節假期不予受理

請依所屬系所之校區領取學位證書

l 信義校區:醫學綜合大樓後棟4樓教務處
(醫學院、口腔醫學院、藥學院、護理學院、營養學院)

l 雙和校區:教研大樓4樓 聯合行政中心
(公衛學院、醫科學院、人社學院、醫工學院、管理學院)

註冊組

【離校流程】

事項

說明

1

成績到齊且

符合畢業資格

l 通過畢業門檻。

l 所有修習課程學期總成績到齊,且經註冊組2個工作天審核,符合畢業資格。

l 研究生學位論文經註冊組至少3個工作天審核通過。

l 符合畢業資格者,無論是否完成離校程序,學籍狀態於114.02.03逕行變更「畢業」。以學校帳號申請IRB或登入其他系統,因變更畢業而帳號權限有所異動者,請依承辦單位公告辦理,相關問題逕洽該單位。

2

離校程序

l 符合畢業資格者,始得辦理離校程序。應完成事項(呈現V)

(1)出納組:繳費確認。

(2)研究生另須指導教授、系所行政老師同意,及上傳學位論文授權書。

l 離校程序審核結果,自113.12.23上午10:00開放至教務學系統查詢。
路徑:教務系統畢業離校畢業離校程序查詢離校檢核項目。

3

學生證過卡

l 教務學務系統呈現「可領取」,本人攜帶學生證至註冊組,過卡後歸還。

l 學生證已遺失者,請至卡片管理系統完成線上掛失,並攜帶身分證件正本始可辦理離校。

4

核發學位證書

l 學位證書

(1)113.12.23114.02.14(W5),上午10:00~12:00、下午2:00~5:00,例假日、春節假期不予受理。

(2)委託他人領取者,受託人須攜帶委託書、身分證件及委託人的學生證。
委託書下載:http://aca.tmu.edu.tw (教務處首頁註冊組→表單下載)

l 數位學位證書

(1)領取學位證書後,隔週一上午10:00另核發數位學位證書。

(2)請自行至學號信箱(學號@tmu.edu.tw)查收,未收到者,請於114.02.21(W5)前告知註冊組,逾期請另行繳費申請重新寄送。

  • 畢業代表座談會中以簡報文字宣達事項,包含圖書館之圖書歸還與清償、保管組之學位服歸還等,僅為提醒畢業生,實則不影響學位證書之領取;
    惟同學應注意是否有欠款或資源未歸還等情事,以避免後續產生爭議。
  • 各單位辦理事項說明,詳如附檔。如有問題逕洽承辦單位。
  • 數位學位證書驗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