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 程 Course
修業年限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
自 111學年度入學新生起,畢業學分 131 學分,
包括:(1)必修78學分 (2)通識科目28學分 (3)選修25學分,(認列系外課程至多25學分)。
需修習任一跨領域微學程納入畢業門檻。
授與公衛學士學位。
有關選課規定抵免學分辦法請參照教務處之規定辦理,或向本系行政教師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