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共 衛 生 學 系 TMU Public Health
課 程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TMU Public Health
修業年限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
自 111 學年度入學新生起,畢業學分 131 學分,
包括:(1)必修78學分 (2)通識科目28學分 (3)選修25學分,(認列系外課程至多25學分)。
需修習任一跨領域微學程納入畢業門檻。
授與公衛學士學位。
有關選課規定抵免學分辦法請參照教務處之規定辦理,或向本系行政教師查詢。
105學年度起公衛學系碩士班招生不分組,
錄取後教學分組分成三組:環境暨職業衛生組、流病生統組、健康行為與政策組
其修業規範如下:
一、修業年限:
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
二、修業學分:
1.本系碩士班研究生須修滿認可之課程30學分(含)以上(含論文6學分),始可畢業。
2.113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須完成「研究生學術學習護照」至少36小時(含)以上,經審查通過後,方可申請學位考試。
3.碩士班英文畢業門檻,須依本校「研究生英語認證實施要點」辦理。
備註:
一、修業年限: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
二、修課分組:本系博士班依照其修課及所選擇指導教授的專長
分為環境暨職業衛生組、流病生統組、健康行為與政策組。
三、修業學分
1.本系博士班研究生須修滿認可之課程30學分以上(含論文12學分),始可畢業。(108學年度之前入學新生適用)
2.本系博士班研究生須修滿認可之課程36學分以上(含論文12學分),始可畢業。(108學年度(含)之後入學新生適用)
3.113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須完成「研究生學術學習護照」至少36小時(含)以上,經審查通過後,方可申請學位考試。
4.博士班英文畢業門檻,須依本校「研究生英語認證實施要點」辦理。
5.曾參加一場有論文審查程序之國際研討會並進行口頭或海報發表,及通過本校研究生英語認證實施要點門檻。惟113學年度(含)前入學新生,僅須擇一辦理。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