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共 衛 生 學 系 TMU Public Health
課 程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TMU Public Health
修業年限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
自 111 學年度入學新生起,畢業學分 131 學分,
包括:(1)必修78學分 (2)通識科目28學分 (3)選修25學分,(認列系外課程至多25學分)。
需修習任一跨領域微學程納入畢業門檻。
授與公衛學士學位。
有關選課規定抵免學分辦法請參照教務處之規定辦理,或向本系行政教師查詢。
105學年度起公衛學系碩士班招生不分組,
錄取後教學分組分成三組:環境暨職業衛生組、流病生統組、健康行為與政策組
其修業規範如下:
一、修業年限:
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
二、修業學分:
1.本系碩士班研究生須修滿認可之課程30學分(含)以上(含論文6學分),始可畢業。
2.其他規定:
一、修業年限: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
二、修課分組:本系博士班依照其修課及所選擇指導教授的專長
分為環境暨職業衛生組、流病生統組、健康行為與政策組。
三、修業學分
1.本系博士班研究生須修滿認可之課程30學分以上(含論文12學分),始可畢業。(108學年度之前入學新生適用)
2.本系博士班研究生須修滿認可之課程36學分以上(含論文12學分),始可畢業。(108學年度(含)之後入學新生適用)
3.其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