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班 課程概述

一、修業年限: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

二、修課分組:本系博士班依照其修課及所選擇指導教授的專長
分為環境暨職業衛生組、流病生統組、健康行為與政策組。

三、修業學分

1.本系博士班研究生須修滿認可之課程30學分以上(含論文12學分),始可畢業。(108學年度之前入學新生適用)
2.本系博士班研究生須修滿認可之課程36學分以上(含論文12學分),始可畢業。(108學年度(含)之後入學新生適用)

3.其他規定:

  • 學生於一年級入學註冊期間繳交英語檢定成績單,若已達各系所學系英語認證畢業門檻,即可通過「研究生英語認證」。若未達,則需於申請學位口試前報考並通過系所英語認證畢業門檻之相關英語檢定測驗或修畢並通過以下課程至少一門→研究生英語精進(線上課程)、學術英文寫作、英文簡報技巧。
  • 得認列校內他所博士班課程學分至多8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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